河南:不得以可开放容量不足为由无限期限制光伏并网!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河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各类电源项目接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制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接网绿色通道政策。为持续优化提升我省电力营商环境,在电源项目接入电网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电网企业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河南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制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接网绿色通道政策,报省能源局、河南能源监管办备案后公开发布。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受理意见,需要补充材料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受理后,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为110(66)~220(330)千伏的,电网企业应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为35 千伏及以下的,电网企业应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答复意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接入工程均核准(备案)后,电网企业和项目业主应于15个工作日内签订接网协议。 完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发布机制。按照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明确相关测算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每季度最后一月25 日前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季度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测算情况。暂无可开放容量的地区,要统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用电负荷增长情况、各类调节资源开发条件和电网改造技术经济性等因素,综合制定解决方案,具备条件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以可开放容量不足为由无限期限制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避免未按政策要求及时接入电网的现象再次发生。 建立重大电源项目建设、并网统筹协调机制。充分认识重大电源项目对我省电力保供的重要作用,做好并网服务保障工作。加快研究建立项目建设、并网统筹协调机制,结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合理安排送出工程建设时序,确保与项目本体同步建成投运。对于重大项目建设工期提前的,应及时调整投资计划,不得延误项目并网投运。 《通知》还指出,要推动违规事项立行立改。不得违规增设并网程序和延长办理时限;不得将政府性基金等相关费用是否缴纳作为并网前置条件。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本文只供光伏领域学习讨论之,无任何商业用途! 广州光伏展 已连续举办16年,是全球光储企业促进贸易、推广品牌的重要展览平台。展览范围包括光伏原材料、生产设备、组件、逆变器、支架、零配件、光伏系统、电站、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及储能应用、储能系统集成及运维等新能源、光储领域等。每年连同储能及电池、电源、氢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新能源专题展会于广州·广交会展馆联袂展出,聚能启航,助燃“绿色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