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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原则同意!

7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指出,原则同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分发挥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作用,促进电力市场互联互通,提升网间通道利用效率,强化各层次市场的衔接协同,保障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高效运行。

原文见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跨电网经营区

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

发改体改〔2025〕915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请批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实现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标志性举措,对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在全国范围内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分发挥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作用,促进电力市场互联互通,提升网间通道利用效率,强化各层次市场的衔接协同,保障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高效运行。

三、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在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依托跨电网常态化交易机制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更好支撑电力保供。年底前,进一步统一市场规则、交易品种和交易时序,实现跨电网交易常态化开市。

四、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持续完善跨电网交易规则,强化技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互认,尽快实现电力市场成员“一地注册、全国共享”。要完善跨省跨区应急调度价格机制和结算管理,及时跟踪市场运营状况,加强信息披露和报送,做好应急预案,切实防范市场风险,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告。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持续强化对跨电网常态化交易的指导,健全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附件: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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