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36号文过渡文件:存量按现行政策,增量项目90%燃煤基准价、10%现货
7月11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有关结算事项的通知》,规定6月1日至正式出台省级入市政策前过渡期电价政策。 根据文件,6月1日前全容量投产的项目为存量项目,6月1日起(含)全容量投产的为增量项目。 过渡期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增量项目90%上网电量执行省煤电基准价,10%上网电量暂按照当月现货实时市场发电侧同类项目(分风电、光伏两类)电能量加权均价结算电能量电费,计算电能量加权均价时只考虑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的新能源项目,不分摊(分享)辅助服务费用、成本补偿费用等市场费用。 绿电交易方面,各类新能源项目(含增量项目)可以按照现行市场规则参与绿电交易、结算。 此前,山东、山西两省也发布了过渡期电价政策。对于存量项目,三省均执行现行电力市场规则。 增量项目方面,山东要求按规定参与中长期交易(含绿电交易),按现行电力市场规则全电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山西要求上网电量暂按同类型项目月度实时市场加权均价进行结算。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本文只供光伏领域学习讨论之,无任何商业用途! 广州光伏展 已连续举办16年,是全球光储企业促进贸易、推广品牌的重要展览平台。展览范围包括光伏原材料、生产设备、组件、逆变器、支架、零配件、光伏系统、电站、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及储能应用、储能系统集成及运维等新能源、光储领域等。每年连同储能及电池、电源、氢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新能源专题展会于广州·广交会展馆联袂展出,聚能启航,助燃“绿色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