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般工商业自用比例公建≥30%、商建≥50%
9月29日,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能监办联合印发《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原文见附件),文件有效期五年。 根据文件,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得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得低于50%。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项目投资主体应通过配置防逆流装置实现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 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期间,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投资主体可向备案机关申请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 公共连接点为35千伏或110千伏电压等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如项目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的,变更备案后,应按照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管理,先期建成的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应同步调整为全部自发自用。 原文如下: 云南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云能源新能〔2025〕223号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昆明电力交易中心: 现将《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云南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本文只供光伏领域学习讨论之,无任何商业用途! 广州光伏展 已连续举办17年,是全球光储企业促进贸易、推广品牌的重要展览平台。展览范围包括光伏原材料、生产设备、组件、逆变器、支架、零配件、光伏系统、电站、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及储能应用、储能系统集成及运维等新能源、光储领域等。每年连同储能及电池、电源、氢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新能源专题展会于广州·广交会展馆联袂展出,聚能启航,助燃“绿色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