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绿电直连方案:上网比例不超过20%,投资主体自担弃电风险
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有序推动重庆市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件指出,四大类型建设绿电直连项目: (一)新增负荷。可通过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实现绿电直连,重点支持战略新兴、绿色用能需求大、负荷调节能力强、源荷匹配较好的产业项目。新增负荷不含存量负荷增容、迁址、过户等,且不得与存量负荷产生直接电气连接。 (二)存量负荷。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新能源年发电量原则上不大于燃煤燃气自备电厂压减电量(与前三年年均发电量相比)。 (三)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 (四)新增新能源项目。新增新能源项目或已开展建设但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原则上不支持已取得接入系统批复意见的新能源项目开展绿电直连,严禁以"绿电直连"名义为违规电厂转正、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 其中,若绿电直连项目布局在电网送出受限断面内,受限期间内余电不上网(受限断面由电力调度主管部门确定并动态调整)。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单独设置,不纳入全市新能源利用率统计,投资主体自行承担弃电风险。 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与储能配置应满足负荷安全稳定用电需求。若项目投运首年运行天数未满整年,则首年总可用发电量按照实际运行天数与整年天数之比进行等比例折算。 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主体作为主责单位。鼓励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中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配置的新型储能按照用户侧储能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前,重庆市暂不开展直连线路向多用户供电的绿电直连项目。 此外,绿电直连项目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千伏的进行专项评估。负荷、电源布局原则上在同一区县(自治县、开发区)范围内。原则上参与绿电直连的新能源电源与负荷直连线路长度不超过30千米,调节资源运行周期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 项目申报方面,绿电直连项目以负荷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并按要求编制项目方案。2026年度项目方案由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同有关部门联审后,于2026年5月31日前汇总报送市能源局。后续视情况将同年度新能源竞争性配置工作一并开展。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本文只供光伏领域学习讨论之,无任何商业用途! 广州光伏展 已连续举办17年,是全球光储企业促进贸易、推广品牌的重要展览平台。展览范围包括光伏原材料、生产设备、组件、逆变器、支架、零配件、光伏系统、电站、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及储能应用、储能系统集成及运维等新能源、光储领域等。每年连同储能及电池、电源、氢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新能源专题展会于广州·广交会展馆联袂展出,聚能启航,助燃“绿色经济”
文件要求,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支持"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模式。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到2030年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